第二十八章:同学会

老坛新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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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去沈晴晴她们聚会的公寓时,沈晴晴一路上都很沉默,显得心事重重。

    “怎么了,害怕自己‘旧情复燃’?现在回头还来得及。”杨方烈关切地问。

    “我在想,我是不是真的不适合结婚?我很少按时回家,有时候案子来了,就把他一人仍在大街上。只不过他没有跟我提起过,想起来那个时候他就开始不满意我了,只不过人家修养很好,没说出来吧。”沈晴晴叹息到。

    “不可能把,我看你每天给晨晨做饭都挺及时的呀。怪不得这丫头一个劲叫‘晴妈妈’叫的那叫一亲热,连我都嫉妒了。”杨方烈笑着。

    “哼,你们这些男人都知道什么呀。对了,一会儿我那前夫要是一个劲灌酒,你就往我这儿推,他总不忍心把我也喝趴下吧。”

    杨方烈冷笑一下,他的酒量,就连沈晴晴这种朋友都没领教过呢。

    沈晴晴她们同学聚会的公寓是在云州南郊的一个高档别墅群里。“吆,你这同学还是个有钱的主儿?”

    “因为她在21岁大学毕业那年,嫁给一个40岁的港商。所以她现在也成了豪门一族。”沈晴晴说这话的时候,似乎十分不屑。

    沈晴晴和大学的四个室友被人合称为“五朵金花”,这五个人个个相貌如花,常被其他院系的男生寝室在节日里拉去搞什么“联谊活动”。那四个人早带着自己的爱人来了,沈晴晴他俩成了最后一对来的。

    “对不起,来晚了,这车堵得真是够厉害。”沈晴晴笑着跟大伙打招呼。

    “小竹签,怎么才来呀。”杨方烈才知道原来沈晴晴在大学时的闺名叫做“小竹签”。

    “是这样,我大学的时候个子比较矮,也瘦一点。”沈晴晴拉过杨方烈小声在他耳旁嘀咕。

    杨方烈看着现在1米5零,看上去依旧弱柳扶风的身材,实在想象不出当年她要瘦小成什么样子。

    刚踏进公寓大厅的时候,杨方烈就觉得有双不怀好意的眼睛一直在盯着自己看,他立即猜测那双眼睛来自沈晴晴的前夫。果然,沈晴晴一会儿转过来给杨方烈介绍,“这是我的前夫,马军。”沈晴晴尽量让自己口气平静些,同时也盯着马军旁边一个容貌姣好、前凸后翘的女孩子看了起来。

    “杨方烈,搞旅游的。”杨方烈干脆自己主动伸出手,“早就听晴儿说起过你,幸会幸会。”

    马军迟疑了下,还是不情不愿地伸出手去,象征性握了握。然后回头看见沈晴晴正盯着旁边女孩看,嘴角浮出一丝笑意,顺手把那女孩揽过来,还亲昵吻了下女孩的额头,这才转脸给杨方烈、沈晴晴得意地介绍:

    “这是我媳妇儿,梦寒。”

    那个叫梦寒的女孩伸手跟大家打招呼,杨方烈觉得她的声音嗲的要命,突然想起网络现在很流行的“绵羊音”,再看看这女儿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心里一乐,觉得马军这哥们真够搞笑,搞不定温婉大方的沈晴晴,干脆另辟蹊径地跑大学里“诱骗”那些不谙世事的女大学生了。

    “我,把带来的红酒落车里了,杨方烈你过来帮我下。”沈晴晴走了出去,面露不悦。

    “你前夫看来还没忘记你,他还在爱着你。”杨方烈打开后备箱。

    “他爱的人多了去了,‘梦寒’哼!口口声声在跟我道歉,还不都是假的!”沈晴晴气呼呼地。

    杨方烈觉得女人简直是反逻辑的动物。沈晴晴的前夫把信寄来,甚至还打过电话来,她从来都瞧不瞧上一眼,这下可好人家跟自己新认识的女友秀恩爱,她自己倒是觉得委屈起来。怪不得以前有人说过,女人心就是七月的天气呐。杨方烈这种研究女人多年的“情场圣手”发现自己现在一点搞不懂沈晴晴。

    “那你说,我跟那个‘梦寒’,谁更漂亮。”

    杨方烈觉得白痴都能看得出,人家‘梦寒’最多23岁,皮肤白皙、身材高挑、样貌可人,沈晴晴虽然容貌不错,但是常年不规律的作息,让她毕竟没有平常女子那样好好保养自己。杨方烈觉得当然不能说实话,否则今天这聚会肯定要变成小型犯罪现场,他假装努力想了想,然后认真告诉沈晴晴:

    “你人善良、热情,对孩子也很有耐心,而且很有内涵,那个梦寒虽然也样貌漂亮些,不过就是个绣花的枕头,怎么能跟你这种气质女人相比”。杨方烈说完后还真感觉沈晴晴挺好的。

    感情就是这么回事,多研究对方优点,一定白头到老。这天歪着脑筋想对方缺陷,就算是天生“金童玉女”也会有破裂的一天。

    “真的?”沈晴晴开心笑了起来,踮起脚尖在杨方烈额头亲了下。

    沈晴晴回到大厅后,开始给杨方烈介绍自己同舍的其他“四朵金花”。大姐有些胖叫做“南瓜”,她自己是老二叫“竹签”,老三个子高叫“橡树”,老四脸皮白净叫做“鸽子”,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老五,也是他们宿舍里唯一能在大学里教书的女硕士,竟然被叫做“呆鹅”!

    “她整天就是闷在书本上,我们的集体活动一概谢绝,所以被我们戏称‘呆鹅’咯。”

    沈晴晴扎好围裙,对蹲在厨房里择菜的杨方烈、马军几人大声吆喝着:快走快走,今天男人一律不准靠近厨房,厨房是我们女人的事儿。

    “厨房是什么?”女教授的丈夫大声问到。

    沈晴晴重复了自己刚才说的话,这让做了教授的“呆鹅”十分不满,“凭什么说厨房是女人天下,难道男人就能天天花天酒地,女人就活该整天灰头土脸呆在厨房,伺候男人吃喝后还落下个‘黄脸婆’的外号,最后被男人一脚踹开,这根本就是谬论。”女教授说着把自己正在吸烟的丈夫重新揪着耳朵领进厨房。

    杨方烈平时不怎么上网,但一直听说现代人调侃“女硕士”是游离于男人和女人之外的第三种人。她们粗犷的生活作风、不合时宜的彪悍言论,让一般男人望其项背,杨方烈很佩服“女教授”的丈夫,天天身在水深火热中,还没被彻底打垮,而且还能保持正常人的鲜活思考,实在是个奇迹!

    “就是就是”沈晴晴宿舍的老四,也就是公寓女主人提到这个更是满腔愤怒,“男女平等都几百年了,我们女人真的站起来过吗?”她想到自己家里家外的活全都是自己揽过来,那个快五十的丈夫还在外面“精力亢奋”地吃开“嫩草”,眼泪也差点掉了下来。

    老三接过话茬来,“你就别哭诉了,整个一豪门贵妇人,怎么能知道我们这些穷老百姓的辛酸。你至少不用每天为孩子吃奶粉的钱愁得慌,不用天天担心什么时候该交电费,该交房贷,你这舒服日子过的,就算是不公平也有大把大把的女孩子抢着上。”

    “鸽子”想了想,自己确实比一般女人物质上更加宽裕,可自己怎么也不能跟她们解释清楚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守着一个大房子的凄楚,只好保持沉默地切菜。

    “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古往今来的教训。”沈晴晴还在卖力地推销自己言论。

    “打住打住了,啊”女教授听到这个问题,像是听到冲锋号角的蛮夷战士,精神亢奋地反驳沈晴晴:“竹签,你那说的是农业文明时代,现在是信息时代拉,男女都要上班,都要忍受职场压力,凭什么做饭归女人,男人回家就该当大爷?”

    “就算是信息社会,男女也很难平等。”沈晴晴继续分析,“男人都是要面子的,他自己受了委屈,绝不会回家跟媳妇说,女人就不同了,碰到一丁点的事儿就往丈夫怀里钻;第二,凡是正常男人,都不能忍受自己女人跟孩子整天家吃糠咽菜。男人都比较有事业归属感,总想着哪天出人头地,让自己家人跟着沾光。这点上,女人就不同了,女人的核心还是在家庭和顺,相夫教子上。”

    “二姐,我怎么以前没怎么发现啊,你还真是个当叛徒的人才。好歹你也是个女人,胳膊肘老往男人身上拐个啥劲儿。”女教授对沈晴晴的言论十分不满,最后打出一张“大家都是女人,不能搞内讧”的王牌。

    “现在‘女权主义’风行,结果呢?很多女人自以为自己很独立了,跟丈夫可以自由对话了,甚至能‘命令’自己丈夫了。可是结果呢,很多家庭出现矛盾,都是因为没有分清楚男女分工的事儿,弄得家里整天鸡飞狗跳。我跟马军离婚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

    女教授听到这里,就觉得自己无话可说了,人家都拿自己失败案例当论据了,自己还能说啥。

    “沈姐说的有道理,沈姐的言论如果在电视上广播广播,那不得了,沈姐一定多出上万个爱慕者来。”女教授的丈夫打起了哈哈。

    于是这段“男女分工”的讨论暂时休战,女人们继续做饭,男人则在外面吸烟、聊天。争论归争论,男人的强势地位,也不是在短期内就能改变的了的。

    杨方烈很快发现自己跟沈晴晴同学的爱人们实在缺乏共通语言。这些人讨论的无非是自己穿的什么牌子的衣服,用什么牌子的手机,好像自己穿的价格贵了,自己的价值也跟着提升了似的。杨方烈厌恶这种浮躁的讨论,但是为了给沈晴晴冲冲门面,又不能不继续陪这帮肤浅庸俗的家伙们继续寒暄。

    “今天真是让你为难了。”沈晴晴趴在杨方烈耳朵边悄声说到。

    “还行,比我想象的容易些。”

    沈晴晴在席上似乎有些过分热情地对梦寒不断夹菜,让梦寒觉得十分局促。

    “梦寒啊,你跟我们马军什么认识的?”大姐插嘴问。

    “噢,是这样的。我和军军是在一个写字楼上上班,我记得那天吧下了很大的暴雨。公交车都停开了耶,马军把自己的车借给他的香港老板后,跟我一起在站牌下等出租车。一个老婆婆看样子也在等公交车,军军还把自己的伞借给了她,军军人真的很好噢,我就是看中他人好。”梦寒说着还深情地望着马军,马军得意地喝了杯酒。

    杨方烈想了想,随意问到,“你说的是去年那场暴雨吧,我记得那天有台风,所以公交车当晚就停运了。”

    “对对,就是去年,杨大哥好记性耶。”

    沈晴晴喝了杯果汁,冲杨方烈会意地递了个颜色,两个人憋了又憋,实在没憋住,沈晴晴一口果汁吐了出来,杨方烈把脸转过去对着墙壁,其他人莫名其妙。

    “咦,沈姐姐似乎很开心噢。”梦寒十分惊奇地问。

    “不是,你别误会。小姑娘,我能问你几个问题吗?”沈晴晴边给梦寒夹菜边商量着。

    “姐姐尽管问,我知无不言噢。”

    “嗯,去年那场是大台风引发特大暴雨,电视台、广播、报纸都已经提前一天说过,公交车会在下午四点停运。既然是这样,怎么会有一个老婆婆出现在站牌呢?就算她不知道公交车停运的事,她是如何出来的?难道是下着暴雨去超市,恐怕不会吧?据我所知,那天超市、卖场还有学校通通关门,哦?”沈晴晴又朝杨方烈递来颜色,杨方烈严肃地点头配合着她。

    “这个,这个我就不知道了耶。”梦寒低下头去。

    “还有,你说马军把自己的车借给了香港老板,既然是香港老板,他的驾照在大陆能使用吗?香港人的守法意识很强,怎么可能借公司员工的车呢?又怎么会在明知有台风的情况下海能让你们这么晚下班呢?”

    “这个,唔,我真的不知道呀。”梦寒急的要掉出泪来。

    “啊,那个,我们今天难得聚会,过去的事情,就不要再谈了。杨经理既然是装修公司的‘客户经理’,想必酒量一定是不错,来,小弟敬你一杯!”马军举起酒瓶,给杨方烈满了杯酒。

    马军见杨方烈和沈晴晴关系亲密,本就醋意大发,刚才又质疑起自己和女友的“浪漫故事”,心里更加恼火。马军于是想凭借敬酒的机会整倒杨方烈,把他喝趴下,也好为自己出出气。但是马军发现自己眼中低估了对手,杨方烈的对他的敬酒不但来者不拒,而且头脑清醒地每次还回敬他一杯。马军发现自己这次彻底遇到了酒场高手。

    马军面对杨方烈酒场上的豪迈,越来越担心这么继续喝下去出丑的人恐怕会是自己。于是他用手肘碰了碰旁边的梦寒。梦寒会意地起身端起酒杯:“杨大哥,今天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杨大哥见多识广、豪气风发,杨大哥真是小妹心中的男子汉耶,杨大哥,小妹我……

    杨方烈不等梦寒把话说完,赶紧端起手中酒杯,眼睛不眨地一饮而尽。他虽然酒量豪迈,但实在忍受不了这个南方“小妹”发嗲的声音,这声音让他感觉这个梦寒就像是他平时办案时遇到的那些三陪女郎。

    “好,杨大哥不愧是海量。来,梦寒,难得你跟杨大哥这么投缘,再敬大哥一杯!”马军在旁边继续怂恿到。

    沈晴晴已经为杨方烈能为了自己,出席这种无聊的聚会而感动不已。她见一方一杯杯白酒地这么喝下去,却真的替他担心起来。她不知道杨方烈的酒量有多大,但她的确知道这个跟自己生活两年多的马军是个大大的“酒缸”。沈晴晴刚开始只是觉得杨方烈跟马军喝酒让她过意不去,但是当马军示意自己旁边的女人待他敬酒时,沈晴晴的火气立刻猛地窜了上来。马军这个混蛋,竟然让自己的女人出面,算他妈的什么男人!她第一次真正见识到自己丈夫的自私虚伪,跟杨方烈的豪气干云一比,简直就是一个地下一个天下。沈晴晴也真就不明白,自己怎么会跟这么一个虚伪的男人恋爱、结婚。她觉得自己简直是瞎了眼!等梦寒的酒杯端过来,沈晴晴立即站起身来:

    “这杯我喝了,我跟梦寒‘妹子‘也投缘的很!”沈晴晴说这话的时候盯着马军,马军有些惭愧地低下头。

    “哎?那怎么能行,这是人家好意敬我的。梦寒妹子,看我的!”杨方烈说完又是一饮而尽。杨方烈在酒场上气吞山河的豪迈,让在座的女宾为之侧目。

    “二姐,真有眼光!”老三悄悄对沈晴晴说着。

    回去的路上,自然是沈晴晴开的车,杨方烈走路已经有些晃悠了。

    “你就这么放心我开车?我告诉你杨方烈,我现在可是被那个马军气的精神恍惚了,要真出了事故,你可别怪我。”沈晴晴去了钥匙,把杨方烈推进副驾驶座上。

    “没事儿。真要出了事,大不了就跟你一起上路了,路上也不怎么寂寞。”不知道是不是酒精的作用,杨方烈竟然伸手轻轻抚住沈晴晴的秀发。

    沈晴晴笑着推开杨方烈,路上一个劲儿问扬方,“按个梦寒你觉得她怎么样啊?”

    “她?哎呦,真是受不了,‘杨大哥你真是我的心中偶像’我这儿听了,浑身发冷。”

    “哈哈哈哈”,沈晴晴终于开心地笑了,“她还编造出什么‘等出租’的故事来,也不看咱俩是干嘛的,‘一见钟情’,也就骗骗中学生差不多。”沈晴晴很开心地发现,杨方烈说的真是对的,那个女的除了比自己漂亮点、年轻点,其他什么都不如自己,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绣花枕头。”!沈晴晴觉得今天真的是开心透顶。

    有修养的男女离婚时,一般会礼貌地祝福对方,“祝你幸福”。如果几年后,两人再次相遇,相信许多人会无法忍受对方真就比自己过得更加幸福,不过反过来对方真要是过得挺凄惨,看在“一日夫妻百日恩”的份上,自己讲点同情的话,流下几滴“鳄鱼的眼泪”,也是可以的。

    沈晴晴把车停到车库后,毫不客气地跟着杨方烈“噔噔噔”上了楼。

    “哎?我说,你怎么这么不守妇道,这好歹是我家,也不跟我大声招呼?”杨方烈故意说到。

    “去你的,我什么时候去你家打过招呼,别跟我来那套。你渴不渴,我给你倒杯水。”

    沈晴晴给杨方烈倒了杯白水,自己用水果刀削了个梨吃了起来。

    “什么人啊你,我喝水,你吃梨,拿来!”杨方烈像个小孩子一样把沈晴晴吃了一半的梨躲过去,大大咧咧地啃了起来。

    沈晴晴看着杨方烈,忽然感觉到自己浑身毛孔都扩散,她竟然觉得非常幸福。是啊,真正的夫妻不就是这样吗?可以毫不避讳地吃她剩下的饭,喝她剩下的水。

    沈晴晴忽然觉得足部有些痛,忙脱下鞋来。

    “怎么啦?好久没穿过高跟鞋,不习惯了?”杨方烈问。

    “哎,咱们这行,彻底跟流行告别了。也就今天穿了次这时髦的鞋子,这脚就跟我抗议啦。”

    “好啦,我来帮你按摩下吧。”

    杨方烈说着帮着沈晴晴把脚从那双高档的高跟鞋里小心取出,抱到自己怀里仔细按摩起来。杨方烈按摩的时候,一点没有觉得自己不好意思,甚至,他已经忘记了沈晴晴还是个女人。

    “嗯?怎么了这是,还哭上了?”杨方烈猛一抬头,见沈晴晴眼睛里挂着两颗大大的泪珠,觉得很奇怪。

    “还不是被你感动的。”沈晴晴笑着,眼中含泪。

    “哎呀,这算什么呀,你天天照顾晨晨吃饭,我也没怎么感谢你呀。”

    “没想到,你还知道我给你当‘免费劳力’。”

    杨方烈笑了笑,继续啃他的梨。看来真的是喝的有点多了,吃着吃着梨,头一歪竟然在沙发上打起呼噜来。沈晴晴笑着摇摇头,给杨方烈拿来毯子盖上,然后盯着杨方烈孩子般的睡姿,在他额头上亲亲吻了一下。

    沈晴晴一直和杨方烈保持着一种哥们般的友谊,两人可以一直吃饭,一起在一间屋子里睡觉却能相安无事。沈晴晴一直很珍惜和杨方烈这种微妙的关系,她觉得这种像是朋友却又超出一般朋友的关系,让她很舒服,有时候又让她很苦恼。她想进一步和杨方烈亲近,却又害怕亲近后会很尴尬。杨方烈在她开心地哄她,陪她吃饭,陪她逛街,却从来没有对她有过非分举动,有时候沈晴晴甚至愿意杨方烈主动和她发生点什么,可是杨方烈总是试图挽留这份纯真,还有难能可贵的矜持。有次沈晴晴生病,杨方烈在病床上一直守护着她,她醒来后一感动,当晚曾主动暗示要跟他那个,但是被杨方烈拒绝了。也许杨方烈也认为,能有一个无话不谈的朋友,比什么都珍贵吧。

    “认识你,不知道是我的福气,还是老天对我的惩罚。”沈晴晴用手轻轻抚着杨方烈的脸颊,暗自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