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月行两万里

蒜香花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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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说话,瞧不见石猛熊,江翼只能再次回眼去看毛人的样子。

    这家伙浑身都长着细密的黄毛,好在脸上光溜溜的,才显露出他黝黑的肤色。

    再仔细看时,发现毛人的左脸浮有两团浅红色的火焰纹路,相互交织,颇为炫目。

    江翼知道,这纹路叫做骨纹,是神选者调用神力时产生的,调用的越多,颜色越深。

    神力是区分神选者和普通人的标准,觉醒为神选者,就拥有了神力。

    不同神选者觉醒的神力不同,药师的神力更适合调配药剂,游侠的则擅长跑跳,因此,神力细分的话,亦可称为药师神力,游侠神力,蛮人神力等等。

    不过这样的说法,江翼觉得,太过于神话了。

    看清了毛人的面相,江翼倒是松了口气。

    在风族的时候他就听说过,以石林为中心,数千里内分布的部落当中,有一个叫毛的四等部落。

    毛族人的形貌,和眼前这人一模一样。

    既然这家伙不是和沙棘人类似的食人种族,那眼下只要摆脱了石猛熊,就没有什么危险了。

    可很快,江翼就知道什么叫做天不遂人愿。

    嘭嘭的四蹄踏地声,在他们狂奔不久后,又一次传入江翼的耳中。

    显然,石猛熊追了上来。

    这头凶兽的速度完全不弱于毛族人,不过一会,它便绕过了遮挡视线的数尊巨石,那庞大的身影,顷刻间在七八米外显露出来。

    吼!

    下一刻,石猛熊再次发起扑击,粗蛮的吼叫声近在咫尺。

    这一扑,比刚才更加迅猛,血盆熊口中的腥气,已然喷面而来,令江翼不自禁的头皮发麻。

    呜哇……

    电光火石之间,毛族人长啸一声,左脸的火焰纹路骤然加深,已经快到极致的双足,竟在奔行中,奇迹般加快了频率。

    不过速度的提升,稍稍慢了那么一丝,就是这一丝,让石猛熊锋利的爪尖,勾到了江翼.胸.前药师袋的管扣。

    一支装有毒血的骨管随之飞出,啪的一声摔落在地,骨管碎裂,毒血也跟着流出。

    石猛熊一扑之后,原本需要停滞一会,不过这次却和先前不同,停下的同时就迫不及待的伸出熊舌,去舔那砂石上迅速蒸干的毒血。

    没等江翼再看,就已经被毛族人拎着,连续绕过石株,再次跑远了。

    呼……虽然丢了一骨管毒血,江翼却松了口气。

    他没想到石猛熊也会对那毒血感兴趣。

    当然,他也不认为洒在砂石上的毒血,能够对石猛熊造成伤害。

    可只要延缓一下石猛熊的追击,以毛族人现在的速度,多半就能逃脱这头凶兽的穷追猛袭。

    这一次,老天似乎遂了他的愿,跑了和上回差不多的时间,也没见石猛熊再追上来。

    毛族人很有经验,在石株中不停的绕行,又转了好几个方向,奔行了足有六、七里地后,那一双快脚才逐渐降低频率,左脸火纹也随之越来越淡,直至彻底消失。

    很快,在一尊大石的背阳面,毛族人停下了脚步,也松开了拽着江翼的手。

    尽管江翼没费什么力气,可还是有些承受不住,胸口憋的说不出话来,只好快速的小口呼吸,以此理顺气息。

    毛族人同样有些喘,不过只是稍微平复了一下,就忽然面向江翼拉开架势,弯臂出拳,朝着自己粗壮的胸肌,猛烈的拍击上去。

    江翼吓得向后一退,以为毛族人也和风族人那样,有着什么怪异的打招呼方式,好在这家伙只是锤了五下,就道:“我是角,毛部落1级游侠。”

    接着又道:“很抱歉,是我惹了石猛熊,连累了你。”

    角的道歉没错,这里不是狩猎区,只有些蛇虫鼠蚁出没,几乎不会有凶兽出现,如果不是他,江翼不会受到惊吓。

    当然,如果他没回身来救,江翼也已经葬身石猛熊腹了。

    角个头高,声音粗犷,加上他不提救了江翼,只说抱歉,给人一种骨子里透着豪迈的感觉。

    角这样的性格,江翼很有好感,可他还是憋的开不了口,只好摆了摆手,表示没什么。

    见江翼仍不能讲话,角就继续道:“小兄弟,你不用担心,我打不过石猛熊,却能跑得过,这凶兽跑了很久,扑击了几次,需要休息不少时间,现在还没追来,应该是追不上了。”

    听角这么说,江翼就猜到这家伙没瞧见骨管坠地,石猛熊舔食的那一幕。

    不过角的话,他还是赞同的,石猛熊没追上来,除了舔了毒血之外,也有着后继无力的原因。

    和地球上的猎豹一样,急速奔跑的时间并不能持续太久,否则身体会产生大量的热能而无法排出,如果坚持高速奔袭,甚至会因此而亡。

    当然石猛熊远比猎豹更为强大,却也没办法违背这个物理法则。

    而角是游侠,神选者中最擅长跑跳的那类,就算只是1级,与奔跑相关的肌肉结构,也是要胜过石猛熊的,因此坚持高速的时间,会更久些。

    江翼没法回话,角也不在意,取出水和肉干,大方的递了过去:“跑了这么久,我要恢复些体力,你也吃点?”

    江翼不渴,更加不饿,于是摇头。

    “好吧,那你先休息会。”角说着话,一屁股坐下,自顾自的吃喝起来。

    等角吃了几口,江翼的呼吸总算顺畅了,于是学着角的样子,面向角,锤击了胸口五下,才道:“我叫翼,风部落游人。”

    以对方部落的方式行礼,是一种尊重,在风部落的时候,江翼就知道了,只是风族人的礼是闻口臭,他只好尽量躲开。

    角是个乐意说话的人,见江翼能说话了,又提到风部落,这就咽下一口肉干,道:“我刚从风部落回来,我兄长是远行队伍的头领,今年远行的时间提前了,五天后从猛马部落出发。”

    “我来这,是送口信给附近部落的,风部落参加远行的五个游侠都还在外狩猎,多半是赶不及了。”

    角的话,让江翼非常庆幸,等角说完,就忙问道:“你兄长是不是叫厚的3级游侠?”

    “没错,你认识?”角有些惊讶,不过马上就反应过来:“最近三年的远行队伍都是我兄长带领,你应该是听说来的吧。”

    江翼点了点头:“这次出来,我想多寻几天药,再回部落准备一下,之后跟随风族游侠,一起加入远行队。幸好遇见你了,要不我也赶不上了。”

    江翼没瞎说,只不过寻的药是沙蟹鼠王,还要一顿吃光,这当然不能提,否则就没法解释了。

    至于加入远行队,更是他夺回部落计划中的一环。

    每一年,以石林为中心的几个部落,都会派人加入远行队伍。

    江翼打听来的消息,远行队的头领是一个叫厚的人,只是并不清楚厚是毛部落的。

    远行队相当于游商队,一路上经过其他部落的时候,队伍里的人都会拿出货物换取所需。

    而队伍的最终目的,是两万里之外,石部落建立的一座中型坊市,四面八方的远行队都会赶去那里,交易商货。

    石部落是三等部落,也是江翼经过深思熟虑,打算成功觉醒药师后,去请救兵的地方。

    尽管药师比他现在的体魄要强大许多,可毕竟是智慧型神选者。

    想要独自在戈壁大漠中行走两万里,先不说会遇见多少可怕的凶兽,单凭他一双脚,等赶到石部落的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远行队则不同,他们拥有猛马车队。

    皮糙肉厚的猛马是3级凶兽,相比于3级游侠,速度相仿,耐力却要远胜许多,能够月行两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