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又见面了呢

南湖微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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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良,明天拿上你在县城里买的弓箭,拿上我买的匕首,我们再去碰运气,但愿能猎到野猪,这次我们把能带回来的野猪肉都带回来,连同猪肝和猪心,我们都要。”沈之月发狠地说道。

    “我倒是想来着,但是能弄得了那么多肉回来吗?”沈之良小声地抱怨道。

    “不然我们弄个车轱辘,到时候再搭个简易的车?不过前提是先猎到野猪,不然一切都白搭。”沈之月认真地思考着,暗暗地祈祷了起来,老天爷,求你再给我一些好运气,让我平安地猎到野猪,挣到银子了,我娘就不会再阻止我做买卖了。

    “那好吧,明天我陪姐一起去打猎。不过姐要把那些有毒的草药准备好,不然我们的处境会很危险。”沈之良对上次遇到野猪的事情依然心有余悸,要不是为了银子,他绝不想再经历这样的事情。

    沈之月很满意弟弟的态度,“姐姐最喜欢这种听话的孩子了,那就这么说定了。”

    翌日清晨,姐弟俩吃过早饭以后,带着淬了草药剧毒的弓箭和匕首就出发了。

    在走到进山必经的那条路的时候,沈之月发现郑澜已经带着他的两个随从在那里等着了,在看见她的时候,脸上还流露出了温文尔雅的笑容来,还不忘厚着脸皮对她挥了挥手。

    沈之良很不争气地跑上前去了,“小哥,你怎么也进山来了?是要去采药吗,还是去打猎?”

    郑澜对着充满崇拜的小男孩,耐心地解释道,“我进山寻找些草药的,你们又进山打猎了,上次猎到的那些野猪肉都吃完了吗?”

    一百多斤呢,这么能吃的吗?

    沈之良连连摆手否认道,“当然没吃完,我姐说要猎野猪,我就跟着来了。上次那些野猪肉都分掉了不少,我们吃的并没有多少,我都心疼坏了。我姐太大方了,分给了村里所有的人家。当然除了那些对我们很坏的人。”

    沈之月小跑着追上来,小脸红得像熟透的苹果,“你在胡说八道什么呢?沈之良,你给我闭嘴,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郑澜感觉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怒气,稍微一想就明白她究竟是为了什么了,走近她两步,带着些许轻快,“怎么了?还在生气挨了二十个板子?觉得是我欺骗了你?”

    沈之月没好气地说道,“你心里也清楚啊。我被打得皮开肉绽,满身是血,疼得连着两三天都卧床休息,这就是你的保证?”

    郑澜并不觉得内疚,他理直气壮地说道,“不然呢,国家的刑律明明白白地写在那里,你还想什么苦都不受啊?要是不疏通关系,你真的要滚过刺床,那才是万箭穿心般的痛苦呢,说不定会留下终身残废。我已经让人尽量避开要害之处了。”

    俊朗的少年眼神在她的身上来来回回打量了好几遍,“不然凭着你豆芽菜般的小身板,别说二十个板子,可能十个板子就能要了你的小命了,还能恢复得这么快?再说了,官司那么顺利,都没有拖太长的时间,你不应该感谢我?”

    沈之月闷闷不乐地说道,“我当然要谢你了,要不是你,官司就算能打赢,可能也要至少十天半个月。你想要怎样的谢礼?”

    最初的愤怒过去之后,她也开始清醒了,她要告的是自己的爷爷奶奶,就不可能不接受惩罚,众目睽睽之下,那么多人看着呢,这是刑律所决定的。所以哪怕觉得委屈,基于客观实际出发,她还是要谢谢郑澜。

    “我帮你又不是想要你的谢礼的,就是觉得你家那些长辈做事情太狠毒了,不忍你这样的小姑娘被逼死。现在看到你事情解决好了,我也替你感到高兴。对了下次采到珍贵的药材,先拿来给我看,记住了啊。”

    郑澜脸上流露出得意的神情来,“我就知道你今天会进山打猎的,那些银子花得差不多了,你不得想点办法寻找人参或者是名贵的药材去挣银子啊。”

    这姑娘就像顽强的野草,不会那么轻易被打倒的。

    “你错了,我今天是想要猎野猪的,我要想办法弄点好吃的肉去卖挣银子。山里应该也没有那么多的人参,我就不指望药材挣钱了,还不如猎野猪来得快,反正这山里的野猪很多。”

    郑澜震惊得被噎了一下,好一会儿才让心情平复下去,“像你这么厉害的姑娘,整个沈家村应该也没有第二个吧,实在太能干了。不过野猪凶残又厉害,你就不害怕遇到危险,甚至有可能丢了性命吗?”

    “那能怎么办,总要养家糊口啊。我家的情况你现在也稍微了解一些了,种田种地又很累,我才不想去受那种苦,只能靠打猎为生了。”沈之月很冷静地说,一点都不觉得伤心难过,就像是在说别人家的事情。

    反而是郑澜,听了她的话以后,心里不舒服,对她更是升起了同情和怜悯。

    像她这么大的姑娘,理应被父母照顾着,相看一个好人家,到时候风风光光地嫁过去,而不是代替父亲肩负起养家的责任。

    沈之月捕捉到郑澜脸上的那抹同情,她脊梁挺得直直的,眸子里迸射出坚定的光芒,“你不需要可怜我,我也能想办法把日子越过越好。哪怕我爹死了,我也不会让村里那些人欺负我娘,不会让我弟弟妹妹吃穿不如别人。靠人不如靠己的道理,我很早的时候就知道了。”

    “好了,我不跟你说了,之良,我们走了。”她将弟弟拉过来,姐弟俩背着弓箭,拿着匕首朝着大山的更深处走去了。

    郑澜想也不想,就跟了上去,“既然要猎野猪,也算我一份吧,你上次做的那个野猪肉还挺好吃的,这次还做不做那个爆炒猪肉了?”

    沈之月侧头看着他,“你要是想吃,自然还能做,上次缺少了几味调料,味道还有待改善。还可以做猪肉脯,很酥很嫩还不卡牙,特别好吃。不过前提是我们要先猎到野猪,先把野猪肉弄到手,不然一切都白搭。”

    她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过你不是要采药吗?这样会不会太耽误你的时间了?采药比猎野猪更重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