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之:假如爱有天意

凌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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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骄阳似火,走在巴黎的街头,没有人知道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离开苏黎世已经半年了,这大半年我游走于世界的各个角落,想让时间冲淡我脑中不愉快的记忆,想让一切新的事物填补我心中莫名的空缺。

    穿过地铁站的时候,我的目光被一名女流浪歌手吸引,她坐在铺着一张报纸的地上,弹着吉他,深情地唱着许嵩的断桥残雪,她的旁边还有一只雪白的波斯猫,懒洋洋地躺着。

    我在旁边呆呆地听了很久。吸引我的不是因为她是女流浪歌手的原因,而是她淡淡的歌声触动了我的伤心事。我蹲下身,伸出手,把钱放在他旁边的报纸上。

    她的衣服很破,尤其是牛仔裤,不少的洞,可是很干净,连同她的头发,他的手指,这是我看到过的最干净的女流浪人。

    我站起身的时候,看见她的眼睛,讶异地盯着我。我茫然地转身,离开,好像她说了句什么,不过,已经不再重要。

    出地铁站的时候,有人拉住了我的手,我转头,是刚才那位女流浪歌手。她扬了扬手里的500法郎:“托你的福,我这一星期都不愁没钱吃饭了,我请你吃牛肉面好不好?”她的脸上是孩子般的笑容,明朗。鬼使神差地我竟点了头。

    在牛肉面馆,我们要了两碗牛肉面。她吃着面,越过碗沿偷偷看我。她说:“我叫姚安若,安之若素的意思。你呢?”

    我们不过是萍水相逢,转眼就各奔东西。她很固执。我只好说:“霍凌东。”

    吃完了拉面,姚安若背起吉他,把桌边的波斯猫捧到我面前:“这个送给你吧?”

    我摇摇头:“谢谢,不用了。”

    她追着我出了面馆,可怜兮兮的说:“你就收留它吧,这猫可是稀有品种,是我前天晚上捡到的,跟着我实在是暴殄天物了。”

    我笑笑:“跟着我也是一样。”

    她听不明白我的意思,不依不饶的缠着我,非要我收留了那只猫,无奈之下,我只好如实说:“我也是一位流浪人,和你一样居无定所。”

    “不可能吧?”

    她上下打量我,或许是我的穿着和气质怎么看也不像是流浪人,她不相信我的话。

    “真的,我没骗你。”

    我径直朝前走,她却跟在了我身后,我便也不再搭理她,我的人生,还没有可悲到与一个陌生人计较的程度。

    乘了三辆公交车,四班地铁,我几乎绕着巴黎走了半圈,天黑前,才回到我所住的酒店,伫立在九楼的窗前,我俯览着窗外的夜色,不愧是时尚之都,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都如同珍珠一般璀璨耀眼。

    视线不经意的往下方一扫,竟诧异的发现,酒店的门外,橙红色的路灯下,立着一抹小小的身影,肩上背着大大的吉他,怀里则抱着那只白如雪的波斯猫。

    我讶异极了,那个女流浪歌手竟然跟我跟到了这里,而我却以为她早就不跟了,短暂的惊讶了片刻,我转身奔了出去。

    一口气奔到楼下,我出了酒店的旋转门,径直朝那抹身影走去,“是不是我不收留这只猫,你就打算一直跟着我?”

    她抬起头,咧嘴一笑:“我其实是没有栖身之处了,想看看你这个流浪人住哪里,我也好跟着将就一晚。”

    手指向我身后的酒店,遗憾的说:“可惜你是我见过最富有的流浪人,竟然住酒店。”

    “那我应该住哪里?”

    “如果你真的是流浪人,那你应该清楚,桥洞或地下通道才是与我们身份相匹配的吧”

    我环起手,戏谑的将她从头打量到脚:“看你长得细皮嫩肉的,住那种地方就不怕被骚扰?”

    “怕呀,所以我经常挪地方,这不是没地方住了,才想着跟你找个新住处,哪知你住的跟我想象的一点也不一样。”

    她把手里的猫硬塞给我:“既然你住的这么好,那就收留它吧,总比跟着我流落街头要强。”

    我没好气的笑笑:“流浪这个词的定义不是睡桥洞才能称之为流浪,我只是在这边停留两天,明天就会离开,下一站要去哪里,现在还不知道,你如果只是让我收留它一晚没问题,超过一晚那就不行了,我不可能带只猫四处流浪。”

    她低下了头,那样子就像是个做错事的孩子,“好吧,一晚就一晚吧,明天我再想办法,只是能不能也收留我一晚。”

    好像是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才说出这么一句话,她的样子让我想起了另一个女人,突然间就生出了怜悯之心,我点头,她开心的跟着我进了酒店。

    到了豪华的套房,她放下背上沉重的吉他,坐在沙发上感叹:“你真是我见过最奢侈的流浪人了。”

    我倒了杯水递给她,打趣说:“你也是我见过最干净的流浪人。”

    她一边喝水一边与我聊天,聊的几乎都是关于我,我从哪里来,家里有什么人,我有问必答,却一句也不问她的情况,不是因为不想问,而是因为不好奇,我已经,过了好奇的年龄。

    聊了二个多小时后,她问我:“你喜欢听我唱歌吗?”

    “莫非你想唱给我听?”

    “是啊。”她调皮的笑笑:“就当是你收留我的回报吧。”

    “好啊,我洗耳恭听。”

    她取出吉他,摆好姿势:“想听什么歌?”

    “我只要说你都会唱?”

    “应该是。”

    “这么厉害?”我思忖了一下:“more?than?love假如爱有天意”

    她拉动吉他弦,熟悉的旋律缓缓奏响,不得不承认,她确实厉害,我渐渐听得入迷了,人还坐在那里,思绪却飘得很远很远

    一曲结束,她没有征询我的意见,重新又弹了一遍,仿佛是看出了我对这首歌的迷恋。

    事实上,我确实不介意她继续弹。

    第二遍结束了,接着第三遍,第四遍,一遍又一遍,直到她弹了不知多少遍,直到我意识到她可能累了,才将飘远的思绪拉回来,起身说:“谢谢,就弹到这里吧。”

    安若放下吉他,伸了个懒腰,“我待会睡哪里?”她问我。

    “跟我来。”

    我将她领到其中一个卧室,开了门说:“就睡这里。”

    “时间不早了,睡吧,晚安。”

    我转身欲走,她却突然拉住我的胳膊:“带我一起去流浪吧?”

    “开什么玩笑?”

    “我没开玩笑,我说真的。”

    “不行。”

    几乎未加思索,我便拒绝了她,我怎么可能带着她去流浪,我与她,只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

    “我会唱歌赚钱,不会成为你的累赘的,绝对不会成为你的累赘,好不好?求你了?”

    她的眼神溢满了渴望,我顿时很不解:“你为什么要跟着我去流浪?又或者我为什么要答应你?我们很熟吗?”

    “因为我没地方去啊。”

    她垂下了脑袋,紧紧的咬着下唇,表情说不出的可怜。

    “我认识一位酒吧的老板,我可以介绍你去他那里唱歌。”

    鬼使神差的,我竟然说出了这样的话,明明我早已经不是那个爱管闲事的我。

    她猛得抬眸,惊喜的问:“真的吗?”

    “恩。”

    “太好了,那就这么说定了哦,在没有安顿好我之前,你不可以离开这里。”

    “好。”

    “我们拉钩。”

    她像个孩子似的跟我较真,我却也像个孩子似的配合。

    约定完之后,她开心的冲我扮了个鬼脸,关了卧室的房门,没到一分钟,房门又开了,她嘿嘿一笑:“忘了道晚安了。”

    “晚安。”

    我点头,心里不免有些无厘头,好端端的,这女孩怎么就成了我的责任?我即不想做活雷锋,又不想做乐善好施的人,因此,大可不必管闲事,无论是对她,还是对她那只猫。

    说来很不巧,我的那位在法国开酒吧的朋友外出旅行,要一周后才能回来,我被迫延长了我的行期,只因为,那一晚的承诺。

    在等待的过程中,安若已经堂而皇之的赖上了我,谁让我答应帮她找工作,白天她去那里我不知道,但是只要天一黑,她就会准时回来,然后我们一起吃晚饭,聊天,大多时候,都是静静的听她弹吉他,她说她没什么能回报我的,弹吉他给我听,就是唯一能回报我的方式。

    弹的始终是那一首假如爱有天意。

    几天相处下来,我们渐渐熟稔,她跟我说话越来越没个正经样,奇怪的是,我一点也不反感,相反的,甚至有点喜欢和她在一起的感觉,舒服,自然,不做作,不压抑。

    一周眨眼就过去了,我的朋友也回来了,我们如期见了面,他让我把安若带到他的酒吧试唱,结果如我预料,安若唱的很好,当场即被录用了。

    晚上安若兴高采烈的说要请我吃饭,感谢我帮她找到了工作,我笑着调侃她:“有钱吗?请我吃饭。”

    “有啊,大钱没有,吃拉面的小钱还是有的。”

    说着,便从口袋里掏出一百法郎在我眼前晃了晃。

    我欣然同意,我们去了第一次她请我吃拉面的那家拉面馆,她的话还是那么多,尤其是吃饭的时候,她说:“我给你讲我小时候的趣事吧?”

    “恩,好啊。”

    “小时候有一次我哥哥打我,打的我头上起了一个包。后来我哥哥要装东西,没找到包,就把我头上的包拿去盛东西了。”

    噗

    我忍不住笑出声,一口拉面差点从嘴里飞出去。

    心情蓦然变得很好,我依旧没有问她为什么有家人却还出来流浪,也许每个人都有她自己的故事和理由,就如同我一样。

    小小的面馆里,回荡着我爽朗的笑声和她哜哜嘈嘈的说话声,原来快乐也可以这么简单,在暖风徐徐的夜晚,吃着一碗热腾腾的拉面,听着一个不熟悉的人讲着无厘头的趣事。

    这,是我意料之外的人生。

    吃完了拉面,安若背起她的吉他,我不解的问:“出来吃个饭,背着这东西累不累?”

    “不累啊,我待会有用处。”